电子硬件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电子硬件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惠济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电子硬件设备采购重新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济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电子硬件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6)5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境内
招标规模: 商用台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19寸电容式触摸查询机及高拍仪采购;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供货及安装期:5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采购预算:共约8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书;
(2)须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料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本年度三个整月的缴纳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相关产品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评标时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09日至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五)证合一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专项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查询打印件。
2.1 上述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验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的复印件一套,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留原件);
2.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09日至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3日14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3日14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商务22层开标室。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刘先生、郑先生
郑州市惠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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