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公告
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公告
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冀州区排水、道路综合改造及防汛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监理招标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5)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结束。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现行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30 00:00至2025-01-05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或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普尔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永兴大厦1308室联系人:张国通电话:03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 电子邮箱:jzsjsj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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