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委托公告

2025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委托公告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委托公告

结合公司交通用车需求,现需开展公务用车租赁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受托方提出资格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

1.2租赁期限:自提供车辆之日起算2年。

1.3预算价:13.2万元

1.4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参数

租赁期(年)

1

中型SUV(插电式混合动力)

1

(1)车辆价值(以原购车价为准)12-25万元(含);

(2)车辆排量:1.50L-2.0L(含增压)

(3)车辆轴距:2650mm(含)以上

(4)车龄:新车

(5)车辆里程数:1000公里以下;

(6)电机最大功率:165kw

(7)纯电续航不少于100km

(8)车辆已购买国家规定的必报险种,缴纳必缴的 税费

2

(1)受托方负责购置车辆,购置费、税费、车辆商业险(含车损、车损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三责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车损不计免赔等)、交强险、上牌、ETC安装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受托方负责车辆年审等。

(3)车辆配装:高清行车记录仪、汽车GPS定位器、全车贴膜(防晒深黑色)、全车全包脚垫、倒车雷达。

(4)保证租赁的车辆为新车,非事故车,即车无切割、焊接,车辆主要结构部件没有变型和损坏,没有积水进入驾驶舱,没有发生过被火焚烧的车辆,随车的号牌和证件齐备有效。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

(5)委托方负责路桥费、油费、电费、过路费、自行安排配驾司机。

(6)租赁期为2年,租赁期限内受托方免费对租赁车辆每年进行2次日常保养(供应商指定维修厂)。

(7)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违章等事宜均由驾驶员一方负责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要求,并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要求办理相关资格证件。

1.5报价文件单独装在密封袋里,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

2.报名要求、条件

2.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2申请人须入围2022-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小型客车租赁(7座<含7座>以下车型)公务租车服务定点供应商。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两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存U盘或光盘)】

3.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22-2023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小型客车租赁(7座<含7座>以下车型)公务租车服务定点供应商入围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

3.2报价函(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因甲方租赁时间有调整,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即按自然月的租金除以当月天数乘以使用天数,周末、节假日不剔除,费用照计)。

3.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3.4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交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3.5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一份纸质版盖章扫描件(拷进光盘或U盘),包装袋及封口处须加盖密封章,不接受报价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 12 月 30 日至2025年1 月 3 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受托方请于2025年 1 月 3 日17:00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71-*******,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南宁交投大厦17层1718室。

5.主要合同条款

5.1租赁期:自提供车辆之日起算2年。

5.2支付方式:

车辆租赁费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方式,委托人原则上按每季度向受托人支付车辆租赁费,受托人按委托人要求提供车辆租赁费请款资料,经委托人审批通过后予以支付。委托方付款前,受托人需先向委托方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违约责任

5.3.1受托人按照甲方约定时间向委托人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车辆,如有延迟,委托人可按每台车的日租金向申请人收取违约金。

6.评选办法

序号

评选名称

评选要素

备注

1

报价

(满分50分)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受托方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价平均值(R1)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当有效报价大于等于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R1))。

评标基准价(D)= 评【标价平均值(R1)+控制价】/2受托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图片1.png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F——价格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50;

D1——受托方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价格分最低为0分


2

业绩证明

(满分20分)

2022年至今有类似政府机关及国企单位提供汽车租赁业务的相关经验的,每有一个同类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分得20分。备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

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30分)

根据申请人工作安排方案开展上门送车、收车,车辆购买保险险种,车辆应急救援,自有配套售后维修保养服务门店等的合理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分,一般1-10分,良好10.1-20分,优秀20.1-30分。


7.评选程序

1.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对报名的受托方进行资格审查。

2.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与需求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受托方进行筛选。

3.参照高速公司印发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类委托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元)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及50万元以内(不含50万元)工程招投标项目,由业务需求部门提出委托需求,经合约法务部审定后推荐不少于1家单位,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货物、服务采购项目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工程招投标项目,由业务需求部门提出委托需求,经合约法务部审定后推荐不少于3家单位,报分管副总、总经理后,由公司经营班子会审定。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 12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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