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智慧康养区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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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医养大楼第12.13.14楼建设智慧康养区(寿星公寓12-14楼),总面积4800㎡。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化养老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养老陪护机器人、智慧化老人房间、智慧化康复训练区等设施设备采购。
1、项目整体质保期要求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设备参数有明确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为准。
2、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维修等要求上门服务。超出生产厂家正常维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生产厂家协商采购;生产厂家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提供质保服务。
三、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内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331号)。
3、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售后咨询后应在2小时内有专人答复,若需现场解决应安排专人24小时内到达解决。解决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开展,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为本项目配备3名以上专业人员到采购人处协助标准化智慧康养区建设项目的养老服务设备使用等工作。
六、验收标准:1、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履约验收”。
2、供应商交货时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分别包装到位,并有清晰标志,以便送货验收查验。
3、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或签收回执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发生一切质量问题(除采购人或患者自身保管不妥外),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供应商所配送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产品交货须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供应商所交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或被有关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如为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双方协商。
6、凡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重新交货直至合格,有关重新交货、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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