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需求公示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京某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需求公示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京某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项目比价二次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南京某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IAC-F6002

三、项目概况:拟对某部消防设施设备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消火栓、自动喷淋等(500元以下零配件更换由供应商免费提供,超过此金额的零配件由采购人另行购买),最高限价1.8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其他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

3.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法执行。

五、公示及踏勘时间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0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踏勘时间:根据报价供应商需求确定。

(三)踏勘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与招标人电话联系获取)。

六、报价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价时间:2025年1月3日14时40分前。(报价截止后即评审开始)

(二)报价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具体地点咨询联系人。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密封后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文件内容按要求签字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文件盖骑缝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联系方式

(一)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平台发布。

(二)联系人:董助理 025-******** 陈助理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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