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我省实施方案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统一部署,2024年滁州市财政局分别对滁州开放大学、滁州市宁滁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安徽天华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了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检查前按规定对被检查单位信息进行了查前公示。现根据《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检查情况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内控管理不规范。主要包括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及时更新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未标贴资产条形码、资产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三是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主要包括会计科目使用错误、财务核算不及时、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票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税欠缴、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按所属期间确认收入等问题。
(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情况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存在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规范,缺少审批人员签字情况。二是执业质量有待提升。存在评估依据不正确、不完整,未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部分项目评估方法使用不当,询价记录不完整;机构内部对评估报告的三级复核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处理情况
市财政局依法依规责令滁州开放大学、滁州市宁滁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滁州市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天华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强财会监督,切实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滁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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