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购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购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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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司法局2025年购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甘肃华恺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酒泉市司法局的委托,对“酒泉市司法局2025年购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酒泉市肃州区和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酒泉市怡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瓜州县宏慧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KYC-YGCG[2024]1202号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对酒泉市司法局2025年购买法律服务进行采购,服务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到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接待法律援助群众等相关公共法律社会服务工作。

(一)对提供社会服务工作人员的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吃苦耐劳,善于学习,服从安排,遵守纪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5)户籍:限肃州区;

(6)年龄:30周岁以下;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内容:

(1)负责市司法局线上、线下法律援助辅助服务业务的咨询、受理、审查、制证、发证等政务服务工作;

(2)负责市司法局窗口审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负责市司法局网上咨询、预约、预审、申报、投诉等“线上”业务的受理;

(4)协助做好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管理维护、保证各类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5)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辅助性工作。

(二)服务人员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1.遵纪守法,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服从服务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及时、全面接受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严守职业道德和操守;

3.按时参加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

4.严格按照单位工作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三、采购预算:小写:¥******.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捌仟零柒拾伍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4.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并以PDF格式(其余格式无效)合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61.178.200.57:8003/homePage?engineering=1)。对于上传的资料文件无法辨认、模糊的,不予认可,视为无效。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包含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

3.投标人对投标产品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六、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低于市场均价恶意竞标,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竞标人不予采纳)

七、报名时间、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审核截至时间及竞价时间:

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时00分止;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时00分止;

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2时00分止;

八、服务期限:完成2025年度内法律服务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工作。

九、注意事项: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在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投标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费用(包括人工及服务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我公司支付;

十、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代理公司出具与代理费金额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费用,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司法局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富康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南100米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81*****405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华恺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亦 联系号码:136*****227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C座6楼606室

甘肃华恺亦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购买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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