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为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从2024年10月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评价范围
本次监督评价范围为代理我县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了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9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
二、监督评价内容
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36条规定,对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信息公告发布、代理费收取情况、质疑答复、档案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监督评价工作情况
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完善,协议形式不规范,未明确采购代理期限、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项目专职从业人员等具体事项;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不完整,未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信息公告发布不完整,未在采购公告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中标公告未注明采购人代表;未完成信用评价;未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不规范,归档资料不完整。
针对以上问题,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对代理机构采取约谈形式,进行行政指导,代理机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有关要求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全面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水平。
正阳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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