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产100万套智能家居配套零部件、1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10万套智能家居显示控制器技改项目
2024年12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产100万套智能家居配套零部件、1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10万套智能家居显示控制器技改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浙江旺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智能家居配套零部件、10 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10万套智能家居显示控制器技改项目 |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姜贤路299号 | 浙江旺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3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剪板机、切割机、氩弧焊机、冲床、弯管机、喷漆烘干生产线等设备,同时将原有电泳线前处理中性除锈改为酸性除锈,喷漆线前处理增加酸性除锈,项目实施后,年产100万套智能家居配套零部件、1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10 万套智能家居显示控制器技改项目,原有10万套智能设备和100万辆行李车项目不再实施。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隔油+沉淀+生化)处理达标后纳管。 2、废气污染物:①电泳固化、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氧化燃烧处理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②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③储罐呼吸、酸雾废气:经两级碱喷淋(碱液添加亚硫酸钠)处理后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污染物:一般固废污染防控技术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 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②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减少噪声外扬;③加强生产管理,日常密闭操作,面向厂界的门窗紧闭,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⑤严格按照生产班次生产,夜间 10:00 以后不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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