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崇财采发〔2024〕47号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崇财采发〔2024〕47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信息系统软件运维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冠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131号附59号
被投诉人1: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西路北二巷31号
被投诉人2:四川映池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州市世纪大道1396号6栋3楼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确定错误。
五、处理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崇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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