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财产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5年度财产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确实保护公司固定资产,根据相关需求,现开展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产险采购项目询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产险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对江苏通吕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所属资产进行投保,投保资产账面原值约17.69亿元,详见附件7《项目需求》。

2.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项目的保险期限为 1 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零时起至保险期限结束且保险期内所有保单的理赔工作完成。

、报价方须知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是经法人单位唯一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已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5号)换发新版许可证的,投标人可提供《保险许可证》替代《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3供应商总公司2023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审不得低于150%,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为准。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盖章。

1.4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以来具有财产险保额达10亿元以上项目,需为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提供保单(需证明独家或首席)复印件为依据。

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以来具有财产险项目的单笔赔款20万以上的理赔经验,需为独家或首席承保的。提供理赔计算书复印件为依据(需证明独家或首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投标报价函。贵单位加盖公章。

5.现场勘察:

5.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如供应商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考察,以便了解现场情况,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自行组织的现场考察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担。

5.2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考察过程中,应对其自身安全负责,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概不负责。

6.最高限价及报价方式: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总价包干、固定总价报价。

7.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通讯、交通、设备、各类耗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2.报价函(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授权文件(如有授权)(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加盖公章);

4.声明书(按照附件4格式填写,加盖公章);

5.业绩证明材料(附件5,格式自拟,提供合同、保单复印件或理赔计算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递交

1.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贰副),盖章版投标文件电子稿壹份(可用U盘拷贝),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存储设备统一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投标文件应编制装订成册和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投标文件”。

1.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4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2.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5:30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通江大道综合楼313室;收件人:镇慧祥,电话:130*****887。递交截止时间后,我公司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成交候选人

1.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为最低价,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3.开标时间由询价方另行通知。

4.本项目相关的询价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等信息均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5.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人:镇慧祥

联系电话:130*****887

附件: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2.报价函格式

3.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备案证明、许可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格式

4.声明书格式

5.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合同格式

7.项目需求

附件:询价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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