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王镇原垦殖公司养殖塘口第二批精养塘经营权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楼王镇原垦殖公司养殖塘口第二批精养塘经营权发包项目招标公告

楼王镇原垦殖公司养殖塘口第二批精养塘经营权发包项目租赁期限即将到期,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楼王镇原垦殖公司养殖塘口第二批精养塘经营权发包项目经营权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1个标段,合同期限为5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塘口标底价750元/年/亩,最高限价850元/年/亩;精养塘平台租金200元/年/亩。投标保证金*****.00元,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00元。 具体见下表:

精养塘

塘口号

塘口面积(亩)

塘口标底价
(元/年/亩)

精养塘平台面积(亩)

精养塘平台租金

元/亩

原承包人

15

14.55

750

8

200

周成全

16

14.55

750

4

200

17

14.55

750

9

200

18

14.55

750

8

200

19

14.55

750

3

200

20

14.55

750

0

200

合计

87.3


32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31日08时30分 - 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凭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至 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 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23 联系电话:137*****393)。

报名人在报名时须在投标承诺书上签字,并在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前,完成投标保证金和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缴款(原承包人无须缴纳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人姓名,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否则报名无效,不得进场参加招标。

2、交易地点:楼王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交易。

3、交易时间:2025年1月7日09时00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甲方联系人:王巨建,联系电话:183*****268

四、交易规则:

1、本项目采用每年每亩单价现场自由竞价,10元或10元的倍数递增。竞价方式现场举牌竞价,鱼塘最高限价为850元/年/亩,多人竞价到上限时,通过以下要求评选中标人:①在同等价格下原承包人享有优先续约权利;②多名投标人最高报价相同,但不满以上1条款时,采用摇号方式产生中标人;③如只有一人报名时,直接按标底价中标。

2、报名人凭投标保证金、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原承包人无须缴纳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交款凭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场交易,其他未报名人员不得入场。

五、注意事项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并有一定种植或养殖经验,同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的社会公民,可报名参加投标。无正当理由拖欠本镇范围内村居单位承包上交租金的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2、投标保证金: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帐户(账户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账户:104*****04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楼王支行),意向流入方(投标人)凭银行出具的票据参加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3、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如果是新报名人员(不是原塘口租赁协议书中承包人的)还要交纳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至指定帐户(账户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账户:104*****040******,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楼王支行),意向流入方(投标人)凭银行出具的票据参加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

4、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视为单方违约,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招标方有权与次中标者签订合同。

5、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到招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交清第一年度租金,已交的投标保证金抵算第一年的租金(含精养塘平台旱地租金和集体资产设施租金),多退少补。新报名投标人中标后,需与原塘主协商处理好塘口上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设施设备的转让事宜,双方无异议后退还资产设备设施保证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最终以评估价结算,直至双方交接完成并签字确认,最后凭财务部门的租金票据签订租赁合同。以后每年的元月15日前必须交清当年度本塘口的全部租金(含精养塘平台旱地租金和集体资产设施租金);

6、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产交接保证金(原路返回)。

7、若原承租人参与投标未中标,必须按照约定让出塘口,同时做好与新中标人协商处理好塘口上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设施设备的转让事宜,协商定价要实事求是,如果争议较大,协商不成,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最终以评估价结算;如原承租人未中标不按期交还塘口,需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依法主张让塘。

8、中标人在合同租赁期内,必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擅自转包他人,特殊情况可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转包并将签订的转包协议送发包人备案,否则,转包无效,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9、中标人在合同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生态环保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塘口现状及用途和新做隔堆圩,不得随便搭建看护房,如确实需要须先报请农村工作办公室、自然规划、村镇建设、水利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服从水利部门防洪排涝和滞洪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按期交纳养殖水费和其他规费等(招标塘口的租金中不含养殖水费和其他相关规费);因垦殖公司养殖塘口在湖荡区(泄洪区)内,养殖塘口不需要建净化池,但在养殖塘口中必须搭建塘口养殖面积6%的生物浮床来净化水质。

10、中标人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集体规划项目实施、防洪排涝和滞洪的需要终止租赁协议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有赔偿,塘口的损失赔偿由中标方享有,土地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

11、中标人在合同租赁期内,须保护好所在塘边公共道路和堆圩堤上现有成材绿化树木,如有损坏或私自砍伐,按价赔偿,不得在承租的堆圩上新栽种树木,若擅自栽树其产权归发包方所有。

12、合同租赁期内最后一年租赁协议期满前,中标人所养殖的水产品或种植的农作物(含精养塘平台旱地)成熟期和出售期不得影响下一轮的招投标,塘口上的为了本塘口养殖生产添置的或招标时购买原塘主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设施设备自行处理,如招标人提出要保留中标人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设施设备的,可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按期交还所租赁的塘口和租用镇集体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设施设备。

13、如果原承包人不报名参与自己的塘口竞标,作自动放弃处理,本塘口又无其他人报名时,本塘口自己投入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设施设备,按照原承包租赁协议约定的条款自行处理。

14、本次招标如未有报名者,该次招标流标,择期二次发公告。

15、本公告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镇区街道信息公开专栏-楼王镇:(https://www.yandu.gov.cn/col/col3372/index.html)同时发布,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为准。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巨建 联系电话:183*****2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晓玉 联系电话:137*****3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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