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其公示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线路起于秦州区成纪大道与藉河北路交叉口,依次沿既有成纪大道西路、罗玉路、岷山路、成纪大道中段、既有成纪大道东路向东走行,终于天水火车站站,线路全长20.165km,设站17座,平均站间距约1.25km。在渭河以北,陇海铁路天兰段以东所夹地块内设置车辆段一处,车辆段内设置控制中心一座。

2、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虽然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但只要施工单位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处理措施并加强管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环境影响就能得到有效控制。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度并实施环境监理;2)物料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在桥梁施工和近河道路段施工中,物料堆场应尽量远离河道;3)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收集粪便和餐饮废水,处理后联系当地环卫部门抽运,避免由于乱排生活污水,渗透污染地下水水质;4)桥梁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附近道路洒水降尘;5)机械设备冲洗和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降尘洒水;6)工地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雨水冲刷排入附近河流;7)根据当地降雨特征和工地实际情况,设置好排水设施,制定雨季具体排水方案,避免雨季排水不畅,防止污染道路、堵塞下水道等事故发生。

(2)废气:为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在开挖、钻孔时对干燥断面应洒水喷湿,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场地的弃土应及时覆盖或清运。2).对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应做好计划,尽量避免在繁华区和居民住宅区行驶。严禁超载,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如果运输过程中发生洒落应及时清除,减少二次扬尘污染。3).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处,车辆出场须将车轮及底盘冲洗干净。4).在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5).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立混凝土搅拌,以减少扬尘污染。6).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7).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8).拆迁施工现场围档必须齐全,禁止野蛮拆迁。9).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3)固废:为了减少固体废弃物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对固体废弃物中的有用成分先分类回收,确保资源不被浪费。2).加强出渣管理,可在各工地范围内合理设置渣场,及时清运,不宜长时间堆积,不得在建筑工地外擅自堆放余泥渣土,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3)加强对各种化学物质使用的检查、监督,化学品使用完后应做好容器(包括余料)的回收及现场的清理工作,不得随意丢弃。

(4)噪声:本工程车站周围和部分明挖地段分布有较多的居民区,施工期受到不同程度的施工噪声的影响。由于施工现场场地狭小,机械设备集中,受施工噪声的影响,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敏感点的声环境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因此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要求。1).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在环境噪声现状值较高的时段内进行高噪声、高振动作业,限制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施工作业,若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2).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法在满足土层施工要求的条件下,选择低噪声的成孔机具,避免使用高噪声的冲击沉桩、成槽方法。3).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在施工安排、运输方案、场地布局等活动中考虑到噪声的影响,超标严重的施工场地有必要设置噪声控制措施,如隔声罩等。

(5)振动:对打桩机类的强振动施工机械的使用要加强控制和管理,同时施工中各种振动性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在建筑结构较差、等级较低的陈旧性房屋附近施工,应尽量使用低振动设备,或避免振动性作业,减少工程施工对地表构筑物的影响。对振动敏感点进行施工期监测,事先详细调查、做好记录,对可能造成的房屋开裂、地面沉降等影响应采取加固等预防措施。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

(2)本项目符合区域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要求;

(3)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本项目不降低沿线环境质量。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4、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与方式本次公众意见征询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及其结论的意见以及对项目本身的其它意见。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及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6、联系方式及起止时间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联系人:朱工 ***-******** 邮箱:********5@qq.com">********5@qq.com

建设单位: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工 ****-*******

起止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十个工作日。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示范 有轨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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