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短途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招标公告

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短途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招标公告


关于调整丰镇市2024-2025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短途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27 16:49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全文共计676字,预计阅读时间 3 分钟


乌兰察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丰镇市分公司、乌兰察布市汇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自治区《关于下放部分天然气价格定价权限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3〕1016号)、《关于建立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706号)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内发改价费字〔2018〕1101号),以及乌兰察布市《关于授权部分天然气价格定价权限的通知》 (乌发改价费监审字〔2023〕742号)相关规定,现按照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并经丰镇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丰镇市2024-2025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短途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价格联动机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期限

调整范围为丰镇市范围内供暖季非居民用短途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

二、调整后价格

调整后2024-2025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短途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3.685元/立方米(含税)。居民用短途管道供应天然气含税销售价格保持不变。

三、工作要求

(一)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价格调整前供气企业与终端用户共同确认计量表内余量,在使用期内执行相应的价格政策,多退少补。

(二)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价格政策平稳运行;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天然气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三)文件执行期间,如遇上游供气企业调整价格政策,我委将按程序同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丰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居民 销售 供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