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的公告

关于《兴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的公告

由我县编制的《兴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版)已完成。现将主要内容进行网络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以及公众意见。

网址地址:http://www.xazf.gov.cn/jjxa/bmgsgg/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6日(7个工作日)。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反馈意见:

电子邮件:请发送反馈至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邮箱:xaghg503@163.com

纸质材料:请将纸质意见文件材料递交至兴安县兴安镇银杏路11号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人:鲁吉焱,联系电话:0773-*******

附件:兴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版)

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7日


兴安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板)-2024.12.05 - 副本(1).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管理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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