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单轨高架游览车)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单轨高架游览车)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保护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贵州省六盘水市野玉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轨高架游览车)”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评价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市野玉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轨高架游览车)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游览环线轨道全长约11km,全程高差为220m。线路起点为海坪彝族文化园,线路终点为玉舍森林公园,线路为环线。共设置3处站台、6个供电箱、1座维修站(兼存车线)。线路走向:以海坪景点的双轨火车游客集散中心为起点,出站后线路向北东经过海坪村,于海姑塘附近折向南东经过坡脚,并在坡脚附近设置中间站台及维修间,线路继续向东穿过长约220m隧道,在进入隧道前有一处3圈螺旋上升的观景轨道,穿过隧道后线路折向南东,最终到达玉舍滑雪场附近车站。整条线路单程约5.2km,环线总长约10.4km(不包括存车线长度)。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列车轮轨噪声、制动噪声、电机电磁噪声和车载设备噪声及列车振动、辐射对周围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设置分区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防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设置固定的洗车地点,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隧道施工废水不得排入河流,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基坑钻孔灌注桩等施工进行土体改良加固地基时,应采用污染小的建筑材料和化学浆液;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灌。
⑵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原料应尽量置于堆棚内,并设置围挡,对场地及道路采取喷洒水的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工程基础开挖、土石方回填,施工材料装卸等作业点多面广,因此污染物将以面源无组织排放为主。工程建设时对海坪村部分居民存在污染影响,通过设置围挡、喷洒水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通过设置围挡、采取场地喷洒水,对进出施工场地车辆进行车轮清洗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降低施工扬尘污染。
⑶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工程在施工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标准;在开工之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本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在声环境敏感建筑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作业的,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将批准的夜间作业公告附近居民、学校。
⑷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弃方量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弃土石方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采用篷布覆盖,运输时应避开主干道,避开高峰期。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并采取密闭措施,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对水泥等包装材料、设备包装箱定点堆放,送厂家回收。油漆、涂料容器等单独堆放,及时送厂家回收,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⑴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线路起点附近新建地埋式脱磷脱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线路起点车站及中间车站生活污水及未预见废水。中间车站采用吸粪车每天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截留沉淀)拉运至起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在玉舍滑雪场污水处理站营运之前,终点站台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截留沉淀后采用吸粪车每天将生活污水拉运至起点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在玉舍滑雪场污水处理站营运之后,终点站台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截留沉淀后排至玉舍滑雪场污水处理站处理。
车站冲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维修间产生车辆冲洗及检修废水经沉淀、隔油、气浮、过滤、消毒处理后进行回用。
⑵ 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采用胶轮路轨系统,在轨道梁上行驶的跨座式单轨车辆转向架上装有三种轮胎:走行轮、导向轮和稳定轮。橡胶轮胎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的轮胎磨损微粒,参考北京首都机场和新加坡胶轮路轨系统有关资料,路面上基本未见到明显的积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⑶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轮轨噪声:主要是列车运行时走行轮与轨道梁相互作用产生的,由于列车走行轮两侧有护板,轮轨噪声受到一定的屏蔽。制动噪声:本项目采用微机控制的模拟电控联合制动,常采用电制动,其中优先采用再生制动,余下部分电阻制动补充,制动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项目开通运营后,加强工程的维护保养,使工程设备处于最优状态下运行,定期修整轨道梁和车轮,使轨道梁平顺通畅。
车站及维修间固定声源:主要为移动除尘设备、洗车机、起重机、小型移动空压机、除尘式砂轮机、水泵及空调等设备。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技术,对于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应放置在单独的构筑物内,周围可附吸声材料,通过隔声、吸声减少噪声强度。
设备安装时,采取设置隔振垫、减振器以及弹性支撑等措施。
⑷ 振动影响减缓措施
车辆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振源的大小,在车辆构造上进行减振设计对控制轨道交通振动作用重大。在本项目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防护措施及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良好的轮轨条件可降低振动影响,在运营期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附加振动。
⑸ 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对沿线各车站的生活垃圾,运营管理部门可在车站内合理布置垃圾箱,安排管理人员及时清扫并进行分类后集中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维修站产生的少量金属切屑、废边角料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车辆使用的蓄电池采用免维修蓄电池,由生产厂家统一进行回收处理,不进行电解液的更换。维修站产生的废泡沫、废油沙,加强集中管理,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堆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⑹ 电磁辐射
本项目对电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列车在高架线及车场出入段线运行时,由于振动或滑板与接触网之间出现接触不良,引起放电间隙,而产生随机的火花干扰。类比同类项目资料,评价范围内,采用普通天线收看电视的居民点容易受到电气化铁道过车的干扰影响,采用有线电视、卫星天线收看电视的居民点基本不会受到电气化铁路干扰影响。电磁干扰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轨道沿线居民已经不采用普通的天线收看电视了,因此,本项目铁路线对周边的居民看电视的影响基本不存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贵州省六盘水市野玉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轨高架游览车)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及对项目建设关注的所有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施工噪声影响工作和生活、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等);
⑵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噪声、废水、固废等);
⑶ 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可行性;
⑷ 项目建设将对当地旅游条件起到改善作用;
⑸ 对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
⑹ 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水城县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局
联系电话:138*****092
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治理研究中心,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兼传真):****-********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水城县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邮编:553015
贵州大学环境评价及治理研究中心:贵州大学新校区
邮编:550025
3、电子信箱
环评单位邮箱:fcb722@163.com
八.公示日期10日
水城县玉舍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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