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 。
4.开标开始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序号企业名称
1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投审〔2023〕74 号文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松山
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207-440204-05-01-185148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62086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奥园大厦 11 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1353553331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 159 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 7 楼单元
招标监督机构: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监督电话:0751-8892601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 5 号
三、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产业园区内狮塘路 66 号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内。
四、项目概况: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217124 ㎡(不含未出规
划条件地块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340480 ㎡。浈江校区校园建设项目拟分三期进行建设。
本项目为浈江校区建设的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 36600 ㎡(55 亩),总建筑面积为 70383 ㎡。
其中:新建 3 栋实训楼建筑面积为 27200 ㎡、2 栋教学楼建筑面积为 14702 ㎡、架空层 26899
㎡、连廊 1582 ㎡,以及校内道路、广场、绿地等附属工程。最大建筑高度约 23.1 米,最大
单体建筑面积约 10800 ㎡,最大单跨跨度约 22.5 米。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666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294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936 万
元,预备费 777 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外立面
1
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充电桩(不
含桩体)、发电机工程、高低压配电、标识标牌、车位(机动及非机动车位)、交通设施、
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电梯工程、燃气工程、抗震支架工程、污水处理。详见随招标文件发
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
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BIM 技术运用: 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移交阶段的 BIM 技术运用,按照招标人要求
提交施工阶段 BIM 实施方案、施工阶段 BIM 深化设计模型、竣工图阶段 BIM 模型等。
3)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标准。
3.最高投标限价为 229965556.38 元,工程费最高限价 229284876.38 元( 场地准备及临
时工程 203614.29 元),BIM 技术服务费(施工阶段)为 680680 元。
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及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BIM
应用费报价均不能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的总价、建安工程费及分部分项工
程综合单价、BIM 应用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六、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解决。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含本日):20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 年 月 日 时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

4.开标开始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
2
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
指南 进行操 作。详 见: 广州 交易集 团有限 公司( 广州公 共资源 交易中 心网站 http://
www.gzggzy.cn)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
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
知》(建市[2016]22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
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
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
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住建
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
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3
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
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
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
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
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
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
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
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
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
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
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
(或项目经理) 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
754 号),在 10 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
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
4
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
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
754 号),在 10 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
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将被拒绝一定时
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标(注:拒绝投标时限为三个月,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书之日起计)。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①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
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
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5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
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登记(即网上登记),投
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确保
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
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
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6208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8 号奥园大厦 11 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
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
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适当延长备标期。
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
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6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
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如有);
11.承包人因合同履行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2.由于承包人原因提交竣工结算申请时间超过两年的;
13.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超过两年的。
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7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
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
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
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
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
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
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
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
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
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
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
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
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
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
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
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
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
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
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
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
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
查。
括: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
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
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
9
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
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
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
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10
附件二:
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1
2
企业名称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浈江校区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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