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堡子沟城中村改造二期货币化安置招标公告

平鲁区堡子沟城中村改造二期货币化安置招标公告

朔州市平鲁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平鲁区堡子沟城中村改造二期货币化安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朔州市平鲁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平鲁区堡子沟城中村改造二期货币化安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项目名称:平鲁区堡子沟城中村改造二期货币化安置项目

项目编号:HCZC-********-01

项目简要说明:

2016年对平鲁区堡子沟村内北侧、南侧以及苗圃、西酸茨地块所有房屋,实施征收补偿安置,拆迁总户数1620户,拆迁面积218500㎡,总投资51410.8万元,采用纯货币化安置。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说明:

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5号】文通知,由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做为承接主体,承接我省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

专家论证情况

序号


专家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1

高宝平

高级工程师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2

高忠清

注册会计师

朔州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

郭晓玲

注册造价师

朔州五星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4

王志钢

律师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

5

徐世民

高级工程师

山西省朔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经评审论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5号】文件要求的承接主体,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项目融资,服务承接主体具有唯一性。




采购供应商名称: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85号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单位。

单一来源协商日期:2016年12月19日下午15:30时单一来源协商地点:朔州市平鲁区住建局五楼会议室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供应商获取单一来源文件时须携带以上第2、3项资质副本原件并留存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采购单位:朔州市平鲁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平鲁区平阳东街101号

联系人:王建功

联系电话:138*****905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朔州朔城区开北延路2号

联系人:李晋峰

联系电话:180*****51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8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期货 城中村改造 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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