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资产的招商公告

关于债权资产的招商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天津市鲁华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为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市场沟通,并探讨商业合作机会,特发布此推介信息。

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序号 债务人 所在地 币种 本金(元) 利息(元) 抵押和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1 天津市鲁华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 人民币 ********.5 ********.54 保证担保:天津市富林木工刀具制造有限公司、杜培峰、张贵玲、刘绍发。抵押担保:马华奎、王玉庆、蔡金祥、李鑫、艾文平、武文瑞、李靖名下共7套商业用房,总面积1260.22平方米:1、马华奎商业用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301,面积172.93平方米;2、王玉庆商业用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302房产抵押,面积171.03平方米;3、蔡金祥商业用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303,面积212.86平方米;4、李鑫商业用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304,面积205.26平方米,贷前评估价值565万元;5、艾文平商业用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305,面积172.93平方米;6、武文瑞商业用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306,面积171.03平方米;7、李靖商业用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76-1-307,面积154.18平方米); 停止经营

根据规定,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欢迎各界投资者与我分公司联系人进行接洽。一旦达成处置合作意向,我分公司将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处置程序。

  • 联系人:张先生、周女士
  • 联系电话:0311-****************
  • 电子邮件:zhouyiran@coamc.com.cn
  • 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层
  • 邮编:******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天津市,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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