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侦测仪(114号)招标公告
手机侦测仪(114号)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豫南监狱的委托,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河南省豫南监狱购置手机侦测仪(114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人:河南省豫南监狱。
1.2项目名称:河南省豫南监狱购置手机侦测仪(114号)项目。
1.3供货期:双方在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1.4采购预算:35万元。
1.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质保:3年。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供应商经营许可范围需包含此次所投包段的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探测仪生产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2.3 供应商应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4 采购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产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7 为保证能够更好使用该产品,要求必须有同类单位成功使用案例,合同、以及相关证明;且本设备需在招标单位进行实际测试产品性能。
3. 询价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文明路中段市财政局副楼412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④、由采购人开具的测试结果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加盖公章)。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下午3时,递交地点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16年12月20日下午3时。
询价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豫南监狱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1*****283
2016年12月8日
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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