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联网管控中心与实验评估基础环境建设招标公告
某物联网管控中心与实验评估基础环境建设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物联网管控中心与实验评估基础环境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YJXTGCYJG-L11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某物联网管控中心与实验评估基础环境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套 | 1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T0,计划进度安排如下:T0+30天,完成产品到货交付;T0+80天,完成集成联调;T0+100天,提交所有项目材料,完成合同验收。 | 北京市,甲方指定交付地点。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谈判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供应商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
2.最高限价:519.17万元 ;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8.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9.被某机关、某院作出禁止参加采购外协活动等相关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内不得参加研究院科研采购外协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1.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特定资质要求: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4年12 月31 日至2025年1 月7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19号楼(代理机构)。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时无需提供);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满足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一)第7条到第11条要求的书面声明。
6.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 年1 月15 日08 时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1 月15 日09 时00 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二)谈判地点:同报价地点。
八、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样品。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上述项目采购内容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请从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的竞争性公告中查询,欢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和军队单位积极依法参与。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朱工、周经理
联系方式:132*****521、157*****681、152*****623
地址:北京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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