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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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采购
二、相关标准:一、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应对提供的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货物包装采用符合免疫标准的材料,适于长途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标出装运标记。
1.5 每个包装箱的外部应附有一套详细的装箱单正本。每个包装箱的内部应附有装箱单、质量证明书,有关的技术文件,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2、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2.1 货物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2.2中标人配合和指导采购人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2.3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4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2.6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7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成交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2.8如果因成交人产品设计的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2.9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成交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2.10由成交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2.11成交人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经调试合格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其费用由成交人负担,费用计入合同总价。
2.12在开始安装以前,所有图纸及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完整。
2.13成交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2.14设备安装完毕,应在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2.15成交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所提供设备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安装工艺、维修保养知识,有足够能力承担设备的安装工程,并能保证安装工艺达到设备运行合格的要求。
2.16安装施工要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施工机械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17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人提供恰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采购人只提供临时水源电源(水电费由成交人承担),其它由施工队伍负责。
2.18成交人对其人员(含施工队伍)的疏忽、违约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19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对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3、验收要求
3.1货物配送时要提供产品质量及来源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接收全部货物。
3.2所投产品必须保证符合储藏、运输条件。
3.3经采购人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
3.4如有产品验收未通过的,成交人须及时更换合格产品,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同时须承担相应责任。
4.培训要求
4.1成交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5.验收方式
5.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5.3 按合同、文件及招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5.4 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5 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 质保期:所投货物整机原厂质保期三年,即采购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至少三十六个月连续运转良好。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先维修,维修验收合格后付维修款。以上设备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各设备制造商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3售后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质保期内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质保期外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协商解决问题。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1.4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内免费维修电话、网络、电传或E-mail等适当形式的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若采购人技术人员提出技术咨询要求时,货物制造商能保证迅速做出响应并给临床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可通过电话提供远程在线维修、软件升级。
1.5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保证所投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1.6制造商应派技术人员每年对新设备进行1到2次的巡回检修,并出具检修报告。
1.7★投标人须开放设备接口,负责与采购人现有设备和系统联网连接,免费提供通讯协议,开放数据端口文档。
1.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保期后每年全保的价格清单,保修期后需要保修的价格不得高于此价格(此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内,每年的全保价格不超过本项目中标金额的5%)。
1.9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备用机以保障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两倍顺延保修期。
1.10如投标人所投设备需要使用专用试剂耗材,投标人必须1.需要使用的专用试剂耗材在阳光网或鑫卫网是中标产品,其中高值耗材要求在阳光网上中标,低值耗材要求在鑫卫网是中标产品,并将网上信息截图打印;2.需要使用的专用试剂与耗材的供应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现有同类试剂与耗材的价格,如出现试剂与耗材采购人未使用的,则必须承诺此类试剂与耗材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试剂与耗材供应最低价格,需提供承诺书。
三、技术规格:一、 技术参数要求
1 | 总体要求 |
1.1 | 整机采用一体式设计(即:C臂和工作站一体式设计),且具备一键开机/关机功能,便于临床操作。 |
1.2★ | 具备三类医疗国产器械注册证,可有偿选配血管数字减影功能。 |
1.3 | 整机设计人性化、智能化,触控显示器与触控PAD同步设计,实现“人机交互”。 |
1.4 | 具备剂量统计报告功能:实时显示剂量率、累计剂量及射线剂量与面积乘积(DAP)。 |
1.5 | 设备配备内置UPS 不间断电源系统,有效保护系统稳定性和病人信息。 |
1.6 | 具备骨科机器人链接端口,利于科室长远发展; |
2 | 设备工作条件 |
2.1 | 电源要求:220V@10A |
2.2 | 温度要求:12~38 ℃ |
3 | 高压发生器 |
3.1 | 最大输出功率 ≤2.5kW |
3.2 | 发生器频率≥35kHz |
3.4 | 透视最大KV值≥100kV |
3.5 | 透视最小KV值≤40kV |
3.6 | 透视最大mA值≥25mA |
▲3.7 | 数字点片最大mA 值≥20mA,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3.8 | 具备半剂量透视模式 |
3.9 | 具备半剂量脉冲透视模式 |
4 | 球管系统 |
4.1 | 具备双焦点设计 |
4.2 | 焦点:小焦点≤0.8mm 大焦点≤1.5mm |
4.3 | 管套散热率≥12.2KHU/min |
4.4 | 阳极热容量≥75KHU |
4.5 | 阳极散热率≥37KHU/min |
4.6 | 阳极靶角≥8? |
5 | 探测器 |
5.1 | 探测器类型:平板探测器 |
5.2 | 图像采集最大像素矩阵≥1.5k x 1.5k |
▲5.3 | 后处理灰阶≥32bit |
5.4 | 具备可变三视野 |
5.5 | 最大分辨率≥3.3lp/mm |
5.6 | 支持任意模式下无像素合并 |
5.7 | 像素尺寸≤142um |
6 | 限束器 |
6.1 | 具有双叶限束器 |
6.2 | 具有虹膜限束器 |
7 | 显示器 |
7.1 | 医用UHD平板触控显示器≥25英寸 |
7.2 | 显示器最高分辨率≥3840 x 2160 |
7.3 | 显示器灰阶≥10 bit |
▲7.4 | 显示器多轴位万向臂支架≥五轴 |
8 | 系统控制 |
8.1 | 具有中文系统控制界面 |
8.2 | 可配备Linux工业用软件操作系统 |
8.3 | 具有手闸,脚闸曝光控制 |
8.4 | 控制界面要求液晶触摸屏 |
8.5 | 支持多点触控操作 |
8.6 | 具备不插电待机转场功能≥5 分钟 |
8.7 | 控制界面大小≥10英寸 |
8.8 | 控制界面最高分辨率≥1260×800 |
8.9 | 控制界面可旋转摆动≥2500 |
8.10 | 脚踏曝光开关线缆≥8米 |
9 | C形臂 |
9.1 | SID≤100cm |
9.2 | 开口≤78cm |
9.3 | 弧深≥65cm |
9.4 | 水平移动≥20cm |
9.5 | 具有电动垂直升降功能,升降高度≥44cm |
9.6 | 左右摆角≥±12° |
9.7 | C臂旋转角度≥±205° |
9.8 | C臂轨道内运动角度≥145° |
9.9 | C臂轨道内过伸角度≥55° |
▲9.10 | C臂最低水平位投照高度≤102cm |
9.11 | C臂与工作站为一体设计无线缆连接 |
10 | 图像处理功能 |
10.1 | 具备患者信息编辑功能 |
10.2 | 图像存储≥120,000幅 |
10.3 | 曝光模式≥8种 |
10.4 | 具有末帧图像优化显示功能 |
10.5 | 具有电影放大功能 |
10.6 | 具有数字笔功能(实现术中触控规划) |
10.7 | 具有目标位置追踪功能 |
10.8 | 具有自动亮度对比度调整 |
10.9 | 具有去除运动噪点与伪影功能 |
10.10 | 具有金属修正功能 |
10.11 | 具有窗口设定功能 |
10.12 | 具有图像均衡优化功能 |
10.13 | 图像放大及游走≥300% |
10.14 | 具有实时图像边缘增强技术 |
10.15 | 具有负片技术功能 |
10.16 | 具有钻石窗成像功能 |
★备注:以上技术参数投标人应在技术参数响应与偏离表中一一如实响应,并在合同签定前提供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证明或相应的证明资料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作出处理(投标人须就此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五、服务标准:详见相关标准。
六、验收标准:5、验收方式
5.1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要求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时审查。
5.3 按合同、文件及招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5.4 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5 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6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7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与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成交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宁乡市人民医院
2.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款项,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给采购人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错误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有权扣减供应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未付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提货采购人所需产品以及产品的运输保险保管,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商检费、消费税、增值税、仓储、装卸费、安装、检测、利润、税金、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投标人负责所投设备需按采购人要求,与医院相关系统对接,无条件免费开放其他连接所需端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8、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9、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10、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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