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征求《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征求《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明确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防止烈士纪念设施被非法侵占,确保陵园庄严、肃穆,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照上级采取的措施,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1月16日前反馈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2.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宗地图

联系人:白鹍;联系电话:0851-********(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邮箱:znxtyjrj@163.com

意见提交:******/tOpinion_*****.html" target="_blank" needdownload="false" data-needdownload="false" data-needparse="false">https://www.gzzn.gov.cn/opinion/******/tOpinion_*****.html


镇宁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1

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名称

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

二、地址

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五兴社区红旗水库旁

三、保护级别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以镇宁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编号520*****210)“黔(2023)镇宁县不动产权证第*******号”及所附镇宁县烈士陵园宗地图所示边界基线,面积为9379.26平方米,此范围内的烈士纪念设施(含围墙)均在保护范围内。

五、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保护内容

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有纪念碑、纪念广场、烈士墓群、英烈墙等纪念设施,以及上述属于保护范围内的其他附属设施,今后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六、划定范围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2


镇宁自治县烈士陵园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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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范围划定 方案 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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