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508赤曹线迁安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
国道G508赤曹线迁安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
国道G508赤曹线迁安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
本招标项目国道G508赤曹线迁安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G508赤曹线迁安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筹措和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双信封、双盲形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迁安市
(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国道G508赤曹线上庄东,向南经北白庄、京秦高速公路迁安东互通被交路(利用段0.46km,不纳入本项目)、乡道YSC1万太公路、县道X611迁徐线、县道X651彭李线至商庄村南,向西利用现状省道S206扩建至三李庄完全小学西侧,转向南跨越滦河至爪村南,与现状国道G508相接。
项目路线全长约19.1公里,建设里程约18.64公里。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米,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新建特大桥1座,大桥3座,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项目总投资约11.76亿元。
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项目预算:2306.08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初勘、初测和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后续服务(包括勘察设计变更图纸)等。
(2)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共1个标段。
(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书并下达具体任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初步勘察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只承担勘察工作的无效)。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2)增加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3)本公告新增3.7其他:本项目施行“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5年1月7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 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迁安市钢城大街2456号 | 地 址: 迁安市永顺街道汇元路21号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董科长 | 联 系 人: 韩志华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它说明:
1)本项目监管单位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315-*******,邮箱:qajtjjb@163.com。
2)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
3)本项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和》,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具体由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4)本项目采用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5)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可参考E招冀成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河北招标集团专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6)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可办理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7)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8)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8。
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10)本项目落实政策:迁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迁安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迁财〔2024〕21号)。
1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
区间 | 概算价范围(m) | 收费金额(元) |
一 | m<30万(m≠0) | 300 |
二 | 30万≤m<100万 | 600 |
三 | 100万≤m<500万 | 900 |
四 | 500万≤m<1000万 | 1000 |
特殊情况 | 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只承担勘察工作的无效)。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3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 |
勘察负责人 | 1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一节商务文件(明标部分)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承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节技术文件(暗标部分)评审标准: (1)技术建议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2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1;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2,n2=2。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3.9.1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
具体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暗标) | 5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 1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0分; |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0-4.0分; |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5.0分; | |||||||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5分 | 勘察设计理念和思路与前一阶段方案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0分; | ||||||
勘察设计理念和思路与前一阶段方案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0-4.0分; |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前一阶段方案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0-5.0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0分; |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0-8.0分; |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0-10.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0-8.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0-10.0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0-8.0分; |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0-10.0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0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0-4.0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0-5.0分。 | |||||||
优化方案及措施 | 5分 | 具有降低工程造价的合理技术方案及具体措施的,得3.0-4.0分; | |||||
具有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议方案的,得4.0-5.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近3年内(2021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 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须包含新建或改建大桥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业绩加 4 分,最多加 8分(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20分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近3年内(2021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须包含新建或改建大桥工程)设计项目加 4 分,最多加 8分(含联合体勘察设计项目)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汇总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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