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电力迁改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电力迁改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苏发改基础发【2021】13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扬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州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40%+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

2.2 工程规模: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扬州段电力迁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500kV、220kV、110kV、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迁改;

2.3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协助招标人开展本工程前期准备、竣工验收及工程结算工作;(10)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服务期根据实际工期进度调整;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30.43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7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3 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隧道工程或桥隧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上述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至少配备一名安全专监(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10.1投标人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2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0.3业绩要求:企业具有2019年12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500kV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

注:以上业绩应提供下述证明文件: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9.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迁改 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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