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采购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采购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事务中心 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采购 |
采购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事务中心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律师事务所服务 |
服务内容 |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采购人需供应商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为我单位各类业务活动和管理提供口头、书面、现场的咨询意见; (二)根据我单位要求,起草、审查、修改我单位的日常经营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三)根据我单位要求,参与我单位和他方间的谈判、会议等; (四)协助我单位完成法制体系的建设,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出法律意见; (五)协助我单位处理一般性争议的协调事宜,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建议; (六)协助我单位与第三方发生的各类纠纷的处理提供咨询; (七)拟发律师函等文书,协助我单位主张权利或回应他方的权利请求; (八)指导我单位法务处理仲裁或诉讼案件,若须委托另行采购; (九)应我单位要求,向我单位领导或员工进行每年至少一次法律培训或相关培训材料的准备; (十)协助防范重大风险,协助化解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提出应急预案及法律处理建议,维护采购人对外行政形象。 (十一)办理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择优+竞价”选取的项目“择优”环节价格不作为评估因素,中介机构请勿在响应方案内报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且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21〕46号)文件的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中。 2.若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竞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所)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竞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 4.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 (三)律所及律师须提供有效年审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律所及律师业绩证明、律所及律师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为保证服务的高质量,拟任本服务项目的团队律师人数不少于2人及以上;团队律师熟悉政府法制建设体系,擅长协助化解政府机关群众性、突发性事件,具有丰富的民事、行政诉讼经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五)拟任本服务项目的负责人律师须执业年限在10年以上,有服务过政府机关或国企常年法律顾问经验;若有为本单位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经验的择优(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或判决书或聘书等业绩材料)。 |
服务时限说明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65天。 |
服务金额 | ¥*****.0元至¥*****.0元 |
金额说明 | 报价原则:本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按限价下浮0%—20%作为有效报价设置,区间范围外报价作为无效标处理。特别注意:“择优+竞价”选取的项目“择优”环节价格不作为评估因素,中介机构请勿在响应方案内报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1-03 10: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事务中心(********)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1.png 2.png 3.jpg 4.jpg |
2024-12-30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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