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处理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处理机制

按照潍坊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潍坊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环委发〔2023〕1号)、寿光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寿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结合部门“三定”方案等职责分工,现将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环保具体事项清单

(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的行业指导工作。

(三)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清洁取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城市公用道路、城市桥梁、排水管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五)负责全市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二、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1、如发现涉及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可通过拨打住建局举报电话等渠道反映、举报生态环境问题。

2、举报受理方式:工作日上班期间受理电话:0536-*******,夜间及节假日受理电话:0536-*******

接收公众举报事项后,由局办公室及时转送对应的业务科室、中心开展受理、办理工作。对受理举报事项,原则上业务科室、中心要组织对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属实问题要尽快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受理举报的科室、中心要将问题办理情况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对上级交办核查举报事项按时回复;对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处理机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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