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武汉上善路项目沥青混凝土询价
中铁十一局武汉上善路项目沥青混凝土询价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30 16:36:22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03 08:00:00
内容: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9)-SSL-XJ-2024-01
公司:
因武汉市市政项目施工需要,我公司 上善路项目 拟采购一批沥青混凝土(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中粒式 | AC-20C | JTGF40-2004 | m3 | 200 | 武汉东湖高新区 | |
2 | 改性沥青混凝土细粒式 | AC-13C | JTGF40-2004 | m3 | 150 | 武汉东湖高新区 | |
3 | 透水沥青混凝土中粒式 | PAC-20 | JTGF40-2004 | m3 | 120 | 武汉东湖高新区 | |
4 | 透水彩色沥青混凝土细粒式 | PAC-13 | JTGF40-2004 | m3 | 80 | 武汉东湖高新区 | |
5 | 聚合物抗裂贴 | 厚2mm/宽度48cm | m2 | 560 | 武汉东湖高新区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双人验收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合同物资必须符合JTGF40-2004沥青混凝土。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武汉市武汉东湖高新区上善路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 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 %货款, 4 个月内支付至80%,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6 个月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会员,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方:王海涛 电话:157*****089
采购组织:许栋 电话:181*****222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上善路(高新二路-十方街)项目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上善路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SSL-XJ-2024-01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9)-SSL-XJ-2024-01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9)-SSL-XJ-2024-01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不含税 合价/元 | 含税合价 元 | 备注 |
A | B | C | D=B*(1+ C) | E=A*B | F=A*D | |||||
1 | 沥青混凝土中粒式 | AC-20C | m3 | 200 | ||||||
2 | 改性沥青混凝土细粒式 | AC-13C | m3 | 150 | ||||||
3 | 透水沥青混凝土中粒式 | PAC-20 | m3 | 120 | ||||||
4 | 透水彩色沥青混凝土细粒式 | PAC-13 | m3 | 80 | ||||||
5 | 聚合物抗裂贴 | 厚2mm/宽度48cm | m2 | 560 | ||||||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100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0 %,承兑票据由卖方自行处置,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标签: 武汉上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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