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用特种车辆及公共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用特种车辆及公共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用特种车辆及公共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ZXGJZCB(2016)003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用特种车辆及公共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三. 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东长安街4号
四.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第26幢1单元25层
联系方式:029―********
五. 采购项目标包划分、名称、数量。
包次 | 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位:万元) |
A包次 | 清理人行道拖车 | 3辆 | 90 |
建筑垃圾监控车 | 5辆 | 175 | |
B包次 | 执法巡查车 | 10辆 | 65 |
C包次 | 果皮箱 | 500个 | 40 |
大垃圾箱 | 21个 | 29.4 | |
D包次 | 16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含箱体) | 1辆 | 67 |
E包次 | 保洁员椅式工具箱 | 1200个 | 300 |
F包次 | 16T抑尘车 | 2辆 | 120 |
25T抑尘车 | 2辆 | 181 |
项目用途:环境保护设备及环卫设备。
项目资金性质及预算:财政拨款人民币¥1067.4万元。
六.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环境体系认证及CCC认证(针对D、F标段);
4. 若代理商投标,须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产品质量保证书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唯一供应商参与;
5. 投标产品必须列入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汽车产品公告名录的产品,所投改装车辆交货时必须已纳入国家发改委汽车改装公告目录;(针对D、F标段);
6. 投标车辆具有国家税务总局的免税证明(针对D、F标段);
7.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 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5: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第26幢1单元25层)。
3.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出席开标会。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下午14:30(注:2016年12月28日下午13: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百事特威酒店小会议室(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与沣惠南路交汇处橡树街区C座)
九、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第26幢1单元25层
电 话:029―********
传 真:029―********
电子邮箱:zxgjpm@126.com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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