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物业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本部物业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本部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6:33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本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七星路1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需使用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本部
项目名称: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本部物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本部物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8
单位: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负责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本部办公区公用部位的管理、日常维护和小型维修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运行、日常维护和小型维修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清洁维护,办公区域“四害”消杀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遵循规划在先、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用地宗地范围、物业类型、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自然界限、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技术中心本部与自治区广电局的办公区及生活区同位于七星路123号大院红线图范围内,一直以来与自治区广电局的办公区及生活区共用小区配套设施设备及门禁,且物业类型相同,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和《南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关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1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为保障单位运行顺畅,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广西宏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宏桂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1号广西发展大厦西楼二十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299.8 KB)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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