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质量小站“承接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质量小站“承接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质量小站“承接运营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雨花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7: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上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号8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2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层5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鑫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质量小站“承接运营项目 JSZC-******-NJXY-C2024-006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3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XY-C2024-0065
项目名称:2025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质量小站“承接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6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名称为2025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质量小站”承接运营项目,采购单位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服务现通过磋商的方式产生一家供应商承担此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CA电子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CA电子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1-1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电子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二)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四)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025-********
标签: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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