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项目
2.2比选范围:按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生产实际需要,对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及伴随维修服务要求中限价清单内的生产设备零部件供货,并提供相应伴随维修服务。
*注: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比选规格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可由中标人结合市场价并适度下浮进行合理报价,但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同类型最接近的较大规格及较小规格对应中标价格(即单价限价*中标取费比例)按内插法取值所得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说明资料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该清单外规格材料的结算依据。
2.3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辖区域。
2.4合同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之日起供货期1年满或中标金额履约完成且经比选人和(或)其所属单位最终验收合格,即合同供货部分履约完成;经相关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双方完整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之日,合同自动终止。注:投标人为比选人所属单位供货时,须出具购买方信息为该所属单位信息的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机电设备维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定点维修合同,除提供合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付款发票复印件并汇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比选人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按比选人要求时限及时到场维护维修(提供维修时限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维修过程中所提供的主要配件为设备原厂家零部件”的承诺书(提供原厂零部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7月至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提供。
3.9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24年__12__月__30__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人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___1_月__6__日__10__时__00__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__1__月__6__日__09__时__30__分至__10__时_00___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__1__月___6_日_10___时___00_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 选 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888号
联 系 人:邹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安琴
电 话:152*****764(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
电 话:023-********(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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