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总队机关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2017年总队机关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总队机关车辆定点维修厂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总队机关车辆定点维修厂商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D(4)*******J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车辆较大、紧急维修定点单位1家,服务期1年;

B分标:车辆常规保养、快修定点单位1家,服务期1年;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企业;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判小组,查询时间应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内)。

3、A分标竞标人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一类、二类汽车综合店车辆维修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 15 日17时止,请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要求加盖竞标单位公章)至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每分标4000元

磋商供应商应于截标前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持银行单据至财务处开具到账收据。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13378。

本中心财务(电话:****-*******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 12月 19日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 19日9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良庆大道119号

联系人: 杨明光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廖玉芳 , 联系电话: ****-*******,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12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商 车辆定点维修 总队机关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