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供货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供货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供货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sfqggzy/),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征集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安县公开采购-2024-25 | |||||||||||||||
2、项目名称:安阳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供货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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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征集安阳县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供货商(10家);成交供应商负责安阳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物品的配送及质保等相关服务。供应物品含肉类、禽(蛋)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含水果)、粮食类、油类、调味品类 、点心类等。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3服务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合同履行期限:第二阶段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当期供货结束。供货地点:项目所含学校。 5.4入围供应商通过第二阶段竞争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方可取得当期为项目学校的供货资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陆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sfqggzy/),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征集文件及其它资料。 | |||||||||||||||
3.方式:网上下载。网上下载;具体流程请查询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0372-*******。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于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上传递交、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IE浏览器登录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示范区)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 本项目为远程解密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4.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示范区)https://ggzy.anyang.gov.cn/sfqggz《磋商文件》简称“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征集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当代理公司下达解密命令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处理。 7.基于现行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固有属性、不易更改性,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故本项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在系统及 公告上显示为“公开招标 ”,“框架协议期限 ”显示为“合同履行期限 ”。 特别说明: 本项目公告“预算金额”、“包预算”、“包最高限价”系采购人预估年采购规模,以供项目申报和投标人参考使用。本项目合同价款,按照本服务期内项目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县教育局 | |||||||||||||||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白璧镇诚信路与灵秀大道交叉口东北 | |||||||||||||||
联系人:张帅 | |||||||||||||||
联系方式:137*****74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成翔电器二楼 | |||||||||||||||
联系人:刘海松 | |||||||||||||||
联系方式:0372-*******、186*****97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海松 | |||||||||||||||
联系方式:0372-*******、186*****975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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