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黄瓜山玻璃用石英岩矿西侧废弃宕口高架头北侧矿山生态修复设计邀请公告

凤阳县黄瓜山玻璃用石英岩矿西侧废弃宕口高架头北侧矿山生态修复设计邀请公告

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凤阳县黄瓜山玻璃用石英岩矿西侧废弃宕口高架头(北侧)矿山生态修复设计依法组织招标。根据《凤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程序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黄瓜山玻璃用石英岩矿西侧废弃宕口高架头(北侧)矿山生态修复设计

2、项目地点:凤阳县大庙镇

3、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1〕12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安委会《关于对<凤阳县黄瓜山玻璃用石英岩矿西侧废弃宕口高架头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工作建议函》,为加快推进我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拟对大庙镇黄瓜山玻璃用石英岩矿西侧废弃宕口高架头(北侧)实施生态修复治理。

4、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7、预算金额:26万元

8、最高投标限价:******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9、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10、付款方式:完成成果文件提交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7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矿产地质或水工环地质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注意事项

1、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报价要求: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小写。

5、交易文件的领取:

交易文件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2025年1月3日11时00分前以邮寄或报送的方式递交到代理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中都府邸写字楼415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80*****23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 3日15时00分;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7、开标程序:

1)、查检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开标并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3)、查验投标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确定中标单位。

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代表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投标函中关于报价、工期、质量等实质性内容不响应交易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50-******* 电 话:180*****2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玻璃 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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