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置医疗机构东方安修口腔门诊部的公示

关于拟设置医疗机构东方安修口腔门诊部的公示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拟设置医疗机构东方安修口腔门诊部的公示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8〕19号)规定,现对符合东方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拟设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联系,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3日,联系电话:0898-********,0898-********

经初步核准,拟同意设置以下医疗机构:

名称:东方安修口腔门诊部

选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17号振业宾馆1楼

类别:口腔门诊部

床位(牙椅):4

经营性质:营利性

负责人:卢仁

诊疗科目:口腔科;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预防口腔专业

特此公示。



东方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12日30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方 门诊 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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