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林业有害生物天敌繁育场建设项目已由国家林业局以林计批字[2008]2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木种籽站,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牙克石市
2.2建设规模:购置实验室设备:生物显微镜、解剖镜、电子天平、离心机、粉碎机、空调机、恒温箱、高压灭菌锅、电脑配套设备、超净工作双人台、人工控温控湿培养箱、高速剪切机、紫外光度计、旋光仪,隔离杀虫设备:高压灭菌锅、空间灭菌设备、紫外杀毒灯,繁蜂设备:繁蜂箱、繁蜂机组、高速匀浆机,控温设备:冰箱、自动控温控湿仪,换风设备:排风扇、空调机、加湿机,冷藏设备:冷藏设备、玻璃器皿,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档案柜等。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方式,设备采购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
5.保证金
5.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2、保证金须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3、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 招标代理机构: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
病虫害防治检疫林木种籽站 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牙克石市地 址:牙克石市林城路74号
邮 编:022150邮 编:022150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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