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历史档案整编及数字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2265)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历史档案整编及数字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
司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将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自成立以来形成的公文、合同、项目等类型档案进行清点、
核对,并进行档案规范化整理,完善目录和著录项,录入中国石化数字档案馆系统并开展原
文挂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历史档案整编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历史档案整编及数字化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20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 40 万元及以上的档案管理类似
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应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等评审
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
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年报,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2020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
准),具有单项合同额 40 万元及以上的档案管理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以
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应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合同金额、人员姓名、岗位等
评审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
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
售后不退。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
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
目编号,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标题。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
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
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停车场东侧,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4.3 联系人及电话:韩丽 19963636835。4.4 购买招标文件
时需查验以下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本阶段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
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2)营业执
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4)经审计的财务年报;(5)项目
经理的业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金额:50 万元(含税)。
7.5 招标范围:将公司成立以来形成的公文、合同、项目等类型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进
行档案规范化整理,完善目录和著录项,录入中国石化数字档案馆系统并开展原文挂接。
7.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7.7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7.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7.9 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
综合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 号创新产业园一期 C3 栋
联 系 人:匡华
电 话:15670130982
电子邮件:kuangh78.trqi@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1203 室
联 系 人: 韩丽
电 话: 19963636835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