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临沧卫生学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G2024-12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沧卫生学校垃圾清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5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沧卫生学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临沧卫生学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
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非企业单位不需要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2.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其中:企业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非企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
2.1.4.1 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缴税相关证
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1.4.2 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的
有效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缴费相关证明文件。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加盖公章);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1.6.2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
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投标供应商,报价评分不享受政策优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3)供应商应当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3.1 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 17 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 17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临沧卫生学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 17 号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NYG2024-1201
1.2 项目名称:临沧卫生学校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15 万元(每年)
1.4 最高限价: 15 万元/年。
1.5 采购需求:
本文中采购人(甲方)指: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乙方指(成交供应商、承包人)。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临沧卫生学校的垃圾清运服务(包含清运校园内生活垃圾、垃圾桶周边保洁、垃圾桶清洗
等)
(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临
沧市城乡清洁条例》。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每天对所有垃圾收集点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做到日清日运,不得出现成堆垃
圾或杂土,跟随垃圾车的清洁工必须按要求自带清洁工具把垃圾收集间外残余留地垃圾及时
清扫干净,不得出现残余垃圾再次污染。
2.清运时间:原则上每个垃圾房必须每日至少清运两次,清运时间根据校方时间确定,垃圾
较多时间段增加清运次数避免垃圾大量堆积。每次清运必须彻底,并对垃圾收集间周边垃圾
进行清扫保洁,每月进行两次垃圾桶清洗。
因站点增减,承包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3.所使用环卫车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审验时间,按期进行审验购买保险,在垃圾调运工作
中,运输车辆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加强车辆管护。清运车辆运行须作好封闭措施,避
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4.承包清运期内,因新增垃圾收集点的,须一并负责清运(确因道路无法通达增加的除外),
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5.遇到上级检查或其他原因,需要清运车进行卫生突击清理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
安排,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到位。否则,由甲方临时雇用人员清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6.在垃圾清运过程中造成的垃圾收集点设备损坏的由承包方负责修缮;如乙方不进行修缮,
而由甲方进行修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从垃圾清运承包款中扣除。
7.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政府相关部门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处理。
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第三者收取卫生费或其他费用。
9.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环卫车辆驾驶员、收集、清运管理人员购买
相关保险及环卫车辆保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病、伤、
残、死、车辆受损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执行。
11.其他未明确事宜按《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规定执行。
1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规定。
(四)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临沧卫生学校垃圾清运服务: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方不满足服务标准,
甲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如遇政府政策变动,或学校搬迁,合同自然终止 ;
2.项目计划实施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3.服务地点:临沧卫生学校。
(五)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满足上述第(二)、(三)条要求。
2.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方不满足服务标准,甲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六)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中标方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服务费支付条件:每半年验收一次,待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
注:本项目共 1 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
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服务期限:计划自 2025 年 1 月 1 日-2027 年 12 月 31 日,具体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1.7 服务地点: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指定地点。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
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非企业单位不需要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2.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需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其中:企业至少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非企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
2.1.4.1 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缴税相关证
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1.4.2 提供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的
有效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缴费相关证明文件。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
面声明(加盖公章);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1.6.2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
对声明函的合法有效性负责,未按规定提交声明函的投标供应商,报价评分不享受政策优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3)供应商应当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6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
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 17 号)。
3.3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
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
临翔区茶苑路 17 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售价:600.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09 点 00 分至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3 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 17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校园网上发布(www.ynlcwx.cn)和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竞争
性磋商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 181 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3-2121456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 17 号
联系人:黄伟
联系电话:151988945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西河北路 181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83-21214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 168 号瑞鼎城 B 栋 A15 楼 A1521 室
联 系 人: 张吉粉
电 话: 0871-633352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