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河镇2025年社区街道市场化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大溪河镇2025年社区街道市场化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现对大溪河镇社区街道市场化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以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大溪河镇2025年社区街道市场化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预算价:******元/年;

(2)、最高投标限价:预算价下浮5%后******元;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5、采购方式: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邀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6、包别划分:1包

7、采购内容:大溪河镇社区街道市场化服务项目管理范围是307省道从大溪河镇人民政府西G345岔路口到东大溪河桥、长大路大溪河与小溪河交界处到小侯小区北、大溪河镇农贸市场、学校周边、文体路、长兴路、振兴路等以及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镇域建成区范围;服务内容主要有:贯彻执行《大溪河镇街道管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维持市场秩序、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等。

8、服务期:2025年2月5日-2026年2月4日(365日历天)

9、服务要求:需要满足文件要求,经评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合同履行期限内继续承接本服务项目;经评估不合格的,终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10、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每季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分值付款。当季考核分数95分(含)以上的,全额付款;考核分数90分(含)-95分,扣发当季应付款的10%;考核分数85分(含)-90分,扣发当季应付款的15%;考核分数80分(含)-85分,扣发当季应付款的20%;考核分数75分(含)-80分,扣发当季应付款的25%;考核分数70分(含)-75分,扣发当季应付款的30%;考核分数65分(含)-70分,扣发当季应付款的35%;考核分数60分(含)-65分,扣发当季应付款的40%;考核分数60分以下的,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建议县公管局把该公司计入不良记录,限制参与大溪河镇所有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大溪河镇街道管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办法评分细则》,考核人员组成由招标人组建,原则上考核人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成交单位考核得分为各考核人员分数平均值。

二、服务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供应商具备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中具有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

3、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参与;

三、交易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参加

2、邀请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时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被邀请的供应商。如供应商不及时下载邀请文件,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开标时间2025年1月3日15时00分;地点: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信访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凤阳县大溪河镇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86*****567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地广场)D 幢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9*****512

附件1:《大溪河镇街道管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大溪河镇街道管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办法评分细则》

附件1:

《大溪河镇街道管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一、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二、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三、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

四、店铺门前无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

六、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健身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七、各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八、无躺卧公共座椅不良行为现象;

九、无乱搭乱建、私搭乱晒、私搭广告牌、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

十、无占道经营及出店经营现象;

十一、废品回收站无店外摆放废品现象;

十二、电瓶车、汽车等车辆售卖、维修无出店经营现象;

十三、学校周边小商小贩无占道和无证经营摊点;

十四、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在指定区域售卖,诚信经营,不允许出规划区域经营和占用通道、路面经营,保持摊位周边环境整洁,如若发现售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现象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公安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

附件2

《大溪河镇街道管理市场化服务管理办法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

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2

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3

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4

店铺门前生活及建筑垃圾,环境卫生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5

小广告乱张贴、乱涂乱画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6

损坏公共设施现象,健身场地设施维护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7

各空中缆线整齐、规范,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8

躺卧公共座椅不良行为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9

乱搭乱建、私搭乱晒、私搭广告牌、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10

占道经营及出店经营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11

废品回收站店外摆放废品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12

电瓶车、汽车等车辆售卖、维修出店经营现象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13

学校周边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摊点治理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14

被考核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及劳动保障情况(员工评价结果)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15

办公场所布置及设备(服装、车辆、工具等)配备情况

6

好:5(含)—6分;中:3(含)—4分

差:1(含)—2分

16

管理服务区内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整体评价情况(包括但不局限于投诉、举报、信访、市长热线等)

10

好:8(含)—10分

中:6(含)—8分

差:4(含)—6分

注:1、考核组人员由镇组建(原则上人员为单数),中标单位考核得分为各考核人员分数平均值。

2、评分细则中考核内容发现一处或者一次扣1分,发现两处或者两次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全部扣完,以上16项参照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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