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

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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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为2024029201031017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为2024029201031017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为2024029201031017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
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TXY-2024-13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为202402292201000310117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JLTXY-2024-139)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航拍图、管线探测、坐标转换、工程放点等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其他设计相关工作等;施工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全部内容的全过程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交付、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2.3建设规模: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充电桩约2000个(首批)及配套供配电等相关附属设施。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2.5勘察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概算。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2日;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电力部门颁发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勘察部分:勘察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部分: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2人,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部分: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2人,须具有安全员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劳务员2人,以上人员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上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实施及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3.4类似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获取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3开标室。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联系人:吴国伟联系电话:0431-80519336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5室联系人:李胜男联系电话:15904385550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TXY-2024-13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为202402292201000310117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JLTXY-2024-139)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航拍图、管线探测、坐标转换、工程放点等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其他设计相关工作等;施工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全部内容的全过程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交付、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2.3建设规模: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充电桩约2000个(首批)及配套供配电等相关附属设施。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2.5勘察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概算。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2日;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电力部门颁发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勘察部分:勘察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部分: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2人,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部分: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2人,须具有安全员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劳务员2人,以上人员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上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实施及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3.4类似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获取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3开标室。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联系人:吴国伟联系电话:0431-80519336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5室联系人:李胜男联系电话:15904385550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TXY-2024-13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为2024022922010003101174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长春市新能源汽车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二期)首批工程总承包(JLTXY-2024-139)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航拍图、管线探测、坐标转换、工程放点等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其他设计相关工作等;施工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涵盖全部内容的全过程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交付、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2.3建设规模: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充电桩约2000个(首批)及配套供配电等相关附属设施。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2.5勘察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设计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概算。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4月22日至2027年4月22日;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电力部门颁发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人员)。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勘察部分:勘察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部分: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2人,须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部分: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2人,须具有安全员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2人、劳务员2人,以上人员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上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实施及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3.4类似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获取招标文件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4.5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3开标室。5.3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长春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联系人:吴国伟联系电话:0431-80519336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5室联系人:李胜男联系电话:15904385550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充电基础设施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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