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_网络监管电子取证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_网络监管电子取证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2016]522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_网络监管电子取证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2016]5222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_网络监管电子取证设备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内容:第一包网络监管电子取证设备,预算内999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4、投标人必须承诺参加投标设备的型号、配置、参数等,与中标后提供的设备型号、配置、参数完全一致。
5、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经过测试后发现与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不符或存在虚报、瞒报设备技术指标的,将视其为欺骗行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6、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设备运输费用及其他所有费用。
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查询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六、供应商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15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只有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二楼开标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高谊街65号
联系人:张良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招标文件事宜)
邮箱:dayi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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