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物资及福利慰问品购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物资及福利慰问品购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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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5 年度物资及福利慰问品购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HZC202421429)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度物资及福利慰问品购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0.65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0.65 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度物资及福利慰问品购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度物资及福利慰问品购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 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
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通过邮件(shanjie@shzfcg.cn)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2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5 年度物资及福利慰问品购置。
1)在职职工
劳防用品:全年每人 1000 元/份,分 5 批次采购;
其它慰问:500 元/份。
份数约 210 份左右(含送货),最后以实际统计数量为准。
2)退休职工
生日慰问:300 元/份;春节慰问:500 元/份;端午慰问:300 元/份;高温慰问:300 元/份;
中秋国庆慰问:300 元/份;重阳节慰问:500 元/份;冬送温暖:300 元/份;其他慰问:200
元/份。
份数约 145 份左右(含送货),最后以实际统计数量为准。
本项目投标报价闭口包干,投标报价不允许调整,超过或低于上述单份定价的报价按废标处
理;最终结算按照成交单价*实际采购的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预算价格。(详见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服务\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交付时间: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及售后。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
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
登记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套至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
shanjie@shzfcg.cn 邮件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磋
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说
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
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
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本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至 2025 年 1 月 7 日止。
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 1 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上海市中春路 9999 号
联 系 人:孔老师
电 话:021-642013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1 楼
联 系 人: 单杰、王静雯
电 话: 021-62091253*8003
电子邮件: shanjie@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福利慰问品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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