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风电场、万胜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风电场、万胜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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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天台山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171号

2024.12.30

天行审[2024]171号(风电场).pdf

2

关于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00万台智能仪表、用电信息采集设备、通信模块、互感器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天行审〔2024〕172号

2024.12.30

天行审[2024]172号(万胜).pdf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9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电场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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