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餐厅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餐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餐厅设施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4-JHBATL-W102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分包情况

设备名称

申请数量

预算总价(万元)

1

1

通用及定制类厨房设施设备

一批

85.00

2

2

餐桌椅及定制餐台

一批

30.00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115.00万元

第1包:85.00万元,第2包:30.00万元;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餐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报名单位信息表(EXCEL表)

(XX单位)餐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报名单位信息表

供应商

名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开户银行帐号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申领邮箱132*****332@163.com">132*****332@163.com。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1)申领单位信息表(EXCEL表);(2)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体一致。

4.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未按规定获取的询价文件不受法律保护,报价无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6.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季先生

办公电话:0532-********、0532-********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焦先生

办公电话:0532-********

2024年12月

,05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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