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49期

关于疫苗委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49期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管理法》和《关于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55号)精神,现就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委托企业信息

委托品种

受托企业

配送区域

委托期限

备注

名称

注册地址

产品名称

规格

批准文号

受托企业名称

仓库地址

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双阳经济开发区永新路2号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复溶后每瓶0.5ml。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

国药准字S********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环园路南四巷169号

全疆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疫苗 委托 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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