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南芬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南芬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XF-BX-*********

项目名称:南芬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预算金额:******.86元

最高限价:******.86元

采购需求:南芬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综合防治,避险搬迁后房屋拆除工作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四、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丁亚楠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质灾害 综合防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