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液项目第二轮采购公告

泡沫液项目第二轮采购公告

泡沫液项目第二轮采购公告

长治机场泡沫液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一、比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治机场泡沫液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长治机场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介绍:长治机场购置8吨轻水B类泡沫灭火剂。

2、项目要求:轻水B类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型号:AFFF6%,凝固点≥-16℃,耐海水,该项目货物成交后出具检验报告。

3、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3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运送到长治机场公司指定地点,并且完成验收。

4、控制价:7万元整(含税价格)

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购项目要求报名单位具备以下资质: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商应具备消防泡沫销售资格或厂家指定代理资格。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8:00时至2025年01月04日18:00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比选采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单位须将下列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

(http://aviagroup.jcebid.com)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未更换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盖章版;

3、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报告,且报告内容不可隐藏、拼接或后期处理,须完全按照真实情况提供。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5、报名申请书(附件一)。

6、承包单位承诺书(附件二)。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须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单位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资料不合格的将予以退回。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长治机场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对各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可在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六、评审要求

(一)本次评审采用线下方式,开启评审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00。

(二)在正式评审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向长治机场公司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三)资格审查阶段文件、报价单和作为合同依据的部分须签字盖章,其他部分内容不做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辛路69号

联系人:崔超华

联系电话:176*****672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报名咨询电话:176*****6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泡沫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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