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公告
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食堂管理,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降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控制食品原材料价格,提高干警就餐质量,现结合我院食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询价选择食材供应商。
一、询价项目
朗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二、询价项目简介
1.供货类别及配送品种:
①预包装类:米、面、油等
②生鲜肉蛋类:肉、蛋、禽等
③果蔬类:水果、蔬菜等
④副食调料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等
⑤当地农副产品:酥油、牛肉、藏鸡蛋等
2.食堂食材配送位置:朗县人民检察院食堂
3.就餐人数:20人左右。
三、询价对象
1.朗县范围内具有合法供货资质的食材供应商(日常主副食)。
2.能够提供当地新鲜农副产品的合作社(本地特产)。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①米、面、油、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A.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符合食品市场准入要求,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12规定;
C.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原材料须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能够溯源;
②肉、蛋、禽类等:
A.所有肉类食品应符合肉类溯源体系要求;
7.其他要求:
①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配送商不能将成交采购项目分包、转包;
②配送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③配送商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配送价格应不高于市场价,付款方式由我院与配送商自行约定;
④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院方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⑤配送商与院方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每年一签;
五、询价内容
1.询价单,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六、询价流程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月6日下午18:00点前,送至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二)比选结果:
2025年1月7日上午10点,由询价领导小组对报名商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中选公司并公示。
七、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应商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商家的原料质量、原料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八、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询价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5人的询价领导小组,开展本次比选工作,负责必选解释答疑等。
九、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和中标商家签订合同。
联系电话:0894-*******
附件:朗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供应采购询价单
朗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30日
标签: 食堂食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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