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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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公告
为做好州人大原办公区3号、4号楼部分拆除及维修加固,原州粮食局办公楼局部维修加固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计划公开征集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一、服务要求
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州人大原办公区3号、4号楼部分拆除及维修加固,原州粮食局办公楼局部维修加固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对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制作及挂网公示、开评标、采购结果公示、回复质疑投诉、保障工作等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完成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拥有不少于5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专职工作人员;
8.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等处理;
9.申请机构必须在四川省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并办理了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
三、其他
(一)申请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征集公告在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上发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2025年1月9日14:00—17:00(北京时间)前往西昌市油碾路二段6号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楼国有资产管理科递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的资料,恕不接收)。
(二)申请人提供资料至少包含:
1.承诺函(对应“二、申请人条件”,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提供四川省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名录登记截图,提供办理了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川政府采购网(zfcg.scsczt.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5.提供2023年1月1日(含)至今,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清单(包含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金额、发布成交公告时间、采购方式);
6.西昌市内场地情况(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设备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7.人员情况(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的专职工作人员截图)。
备注:以上资料格式不限,申请人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后期发现与实际不一致的将取消其资格。
如仅一家报名且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定该代理机构为州人大原办公区3号、4号楼部分拆除及维修加固,原粮食局办公楼局部维修加固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多家代理机构报名且满足资格条件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家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834-*******
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标签: 公开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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